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信院字〔2016〕80号)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学院审批等程序,现将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名单公示如下:
张翔 |
吴士誉 |
李博萌 |
马瑞稷 |
张淼 |
何发祥 |
刘禹廷 |
耿朝淞 |
刘斐然 |
谢远翔 |
崔辰 |
李佳明 |
袁凯豪 |
张拯民 |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请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于4月9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夏雨璠
电话:6800162
邮箱:xiayufan99@163.com
办公地点:后勤楼102
编辑:夏雨璠/初审:夏雨璠 复审:耿晓菊 终审:李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