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 1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豫资助[2012]763号)精神,结合《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信院字〔2016〕80号),经学生申请,领导小组审批等程序,现将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名单予以公示:
人工智能学院2023级软件工程5班 马若菲
人工智能学院2023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7班 郭欣雨
公示期从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形式向信阳理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夏老师18838285040
信阳理工学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