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8:54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71号)精神,针对我院学生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信阳理工学院在校大学生。

二、参保登记、缴费须知

请新入学的同学和未在潢川县参加过居民医保的同学填写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批量参保模板(附件),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邮箱hcybzx@126.com。统一办理新参保登记后,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市民中心”自助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在潢川县参加过居民医保的同学,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按上述步骤缴费。

三、缴费标准

2024年度潢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年/人,政府补助:640元/年/人。

四、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0日-12月31日。原则上不延长缴费期。在上述期限内正常缴费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潢川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享受300元门诊统筹待遇,在信阳市域定点医院就诊时无需办理转诊手续;如需回户籍地就医潢川县医保部门可协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在学籍地和户籍地享受同等住院待遇。

五、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打印。

六、特别提醒

(一)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

(二)缴费时请认真核对“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为潢川县医保局,如显示的“医保经办机构”不为潢川县医保局的,请先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三)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学生,务必在身份认定地参加居民医保,以便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学生参保咨询电话:0376-3987606;17596997926。

附件: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批量参保模板.xls

潢川县医疗保障局

信阳师范大学信阳理工学院

2023年10月12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